《美国研究》1994年第1期

 

 

国际政治的又一种透视

 

——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一文述评

 

王逸舟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如果让国际政治学家评选1993年度这一领域最有影响的著述,《文明的冲突》可能名列榜首。这篇登载于美国《外交》季刊1993年夏季号、合中文约两万字的作品,一发表便立即引起强烈而广泛的反响:从华盛顿到北京,从东亚地区到阿拉伯国家,或介绍或评论,或褒扬或针砭,无处不闻回应之声。〔1〕

    此文的作者自然不是平庸之辈: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 1927- ),美国当代政治发展理论权威,自50年代起即在哈佛大学任教,除学术活动外,亦积极参与各种有关军事、外交、政治之政府顾问工作。亨氏著述甚丰,涉及面也广,主要著作有:《政治权力:美国与苏联》(1964年),《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1968年),《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1976年),《美国政治:不协调的允诺》(1981年),《第三波:20世纪末的民主化进程》(1991年)。其思想和论点影响巨大,尤以他所提权威和稳定对现代政治发展之重要的见解备受注意。据美国《政治学季刊》所载统计资料,在国际政治领域,亨氏被他人在学术著作中引用过1072次,遥居各家同行之#O&首。〔2〕《文明的冲突》乃作者在哈佛大学奥林研究所就《转变中的防卫环境及美国的国家利益》的课题提交的研究报告。

亨氏在这篇长文中阐发的主要思想,可以简约地归纳成彼此联系又自成一体的若干命题:

    (一)今日世界里,文明差异明显存在,文明意识与日俱增,文明是人类历史的主线。

    冷战期间,世界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世界,现已没有太大意义。今天以文化和文明来区分国家,要比以政治、经济体制或者发展水平来划分,更有意义得多。文明的相异不单真实而且基本。文明被历史、语言、文化、传统、尤其是宗教所分隔。不同文明对上帝与人、个体与群体、公民与国家、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的种种关系有不同的观点,而对权利与责任、自由与权威、平等与阶级的相对重要性亦有迥异的看法。这些差异在历史上产生,不会立即消失,比政治意识形态及政权的差异更深刻。世界的距离拉得愈来愈近,民族间的互动日趋频繁,不仅加强了文明意识,亦加强了彼此的差异性与内部的共通性。全球经济现代化与社会转型的历程,既使人超越长期以来的本土认同,也使人超越曾经独一无二的民族国家认同。与此同时,宗教以原教旨主义形式填塞这个真空,宗教复兴提供了认同与委身的新的基础。此外,成功的经济区域主义也强化了文明意识。西方人总认为民族国家是国际政治的要角,可是这状况只维持了几个世纪。长远来说,人类历史的主线还是文明。

    (二)文明的冲突将取代意识形态的和其他形式的冲突,成为未来左右全球政治的最主要的冲突。

    新世界的冲突根源,将不再侧重于意识形态或经济,文化将是截然分隔人类和引起冲突的主要原因。在世界事务中,民族国家仍会举足轻重,但全球政治的主要冲突将发生在不同文化的族群之间;世界形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七、八种主要文明的互动:它们包括西方、日本、伊斯兰、印度、拉丁美洲、斯拉夫--东正教,也可能包含非洲文明等。未来最重要的冲突将发生在文明间的断层线上。同政治及经济上的差别不一样,文化的特质与差异更难改变,也更不容易妥协与解决。就阶级与意识形态冲突而言,关键问题是:“你到底站在哪一方?”人们可以、并且事实上会选择或改变立场。而文化冲突的问题则在:“你是哪种人?”这是既定且不能改变的。宗教歧视比种族问题更为尖锐和排他。由于人们以种族及宗教来界定自己的身分,因而往往认为他们与不同种族或宗教的人之间,存在一种“我们”与“他们”的对立关系。文化和宗教的差异亦令政策分歧:从人权到贸易,从商业到环保等等。政府与集团愈不能用意识形态来寻找支持与联盟,它们便愈发诉诸共同信仰与文明认同来达到其政策目标。对不同文明而言,差异不一定意味冲突,冲突亦不一定隐含暴力,但长久以来,由此引起的冲突往往最持久、最暴虐。

    (三)与冲突情形对应,将出现文明内部的结合;成功的政治、经济和国防制度的发展,多半会在同质文明内发生。

    相同文明的不同集团或国家与异质文明发生战争时,很自然会凝聚一起相互支援。正如冷战后世界所揭示的:“亲族国家”(kin-country syndrome)之文明共通性,取代政治意识形态与传统势力平衡的考虑,成为合作与结盟的首要基础。这可从冷战后的波斯湾战争、高加索及波黑地区日渐升级的冲突中得到印证。冲突与暴力亦会发生在相同文明的国家与集团内,但这些冲突跟相异文明间的冲突相比要来得缓和,也较不易扩大。俄罗斯同乌克兰近年来关系的演进曲线为此提供了依据。成功的发展多出现于同质文明国家或区域内。比如,尽管目前世界各地均有经济区域主义抬头,只有当经济区域主义植根于共同的文明内才能取得进展:欧洲共同体以欧洲文化及西方基督教为共同基础;北美自由贸易区能否成功,端视当下美、加、墨文化的汇合进程;未来最主要的东亚经济集团很可能以中国而不是日本为中心。

    (四)文明的冲突是近代世界冲突演化的最新阶段,从现在起国际关系将日趋非西方化。

    由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产生的近代国际体系出现后的一个半世纪,西方世界的冲突大部分发生在试图扩张其官僚机构、军队、商业力量和领土的君王之间,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民族国家。自法国大革命起,冲突主线就从君主转移到民族国家之间了,它一直持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而后,由于俄国革命及其引起的反应,国家的冲突让位给意识形态的冲突。君主、民族国家、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基本上是西方文明的“内部冲突”。冷战结束后,国际政治已迈出西方阶段,重心转到西方与非西方文明的相互作用上。在涉及文明的政治中,非西方文明不再是西方殖民主义下的历史客体,而像西方一样成为推动、塑造历史的力量。西方与非西方的关系将成为世界政治的轴心。势力的差异及军事、经济与制度等力量的竞逐,成为西方与其他文明冲突的来源之一;文化的差异即价值与信仰的不同,是冲突的第二个源泉。未来世界政治的主轴很可能是“西方与非西方”的矛盾,以及非西方文明对西方的强权与价值的回应。这些回应一般是以三种形式之一、或是三者相互组合的方式出现:一是拒绝参与由西方主导的国际社会,一是尝试加入西方并接纳其价值与制度,一是走“现代化而不西化”的道路。

    (五)冷战结束后的今天,已形成“西方对抗非西方”的局面。儒教国家同伊斯兰国家的结合,将是西方面临的头号威胁。

    那些因为文化与能力的缘故而不想或不能加入西方的国家,借发展本身的经济、军事及政治力量同西方竞争。它们透过推动内部发展或与其他非西方国家合作来达到这个目标。这种合作最突出的形式是儒家--伊斯兰的连接,它的出现是要向西方的利益、价值与势力挑战。到目前为止,儒家--伊斯兰的军事结合已经形成。尚不能断定这种结合会不会持久。新的军事竞争正在伊斯兰--儒家国家与西方之间产生。在新的军事角逐形式里,情况将是一方竭力发展其军事力量,另一方竭力限制并预防对方逐步建立的军事力量。西方应当做的是:促进欧美之间的进一步合作;将东欧与拉美纳入西方;促进并维系跟俄罗斯和日本的合作关系;避免把地区性文明间的冲突升级为异文明间的重大战争;抑制伊斯兰与儒教国家的军事扩张;支持与西方价值和利益相投的其他文明族群;巩固能够反映西方利益与价值并使之合法化的国际组织。

    不难想像,东亚和伊斯兰的许多国家对此文持有强烈的批评态度:在结语部分,它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信奉儒教和伊斯兰教的国家一律视为西方国家的对头和主要威胁。这种敌视态度以及作者不言自明的“西方中心论”立场,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从感情上讲,差异天成的各种文化或文明,本无高下之分、优劣之比,它们只不过在历史长河的不同流段充当“显学”的时间不同而已。500年前当哥伦布首航美洲大陆时,美国不过是土著人狩猎的荒野;再过50年,地球上还不知有何变化,保不准朝圣的香火会在新的方土点燃。亨氏大概看到这种可能,因而要找出未来西方的“主要敌人”。这种“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本领,也许是博得西方一些人赞赏的原因。但它却给其他国家的人造成无端的刺激,并且同作者的某些分析及结论相矛盾,比如,文章结尾处承认:“在可见的将来,不会有普世的文明,有的只是一个包含不同文明的世界,而其他的每一个文明都得学习与其他文明共存。”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制造儒家与伊斯兰国家之间的差异与冲突”呢?这种自我悖诋或许反映了作者充当谋士和作为学者之双重角色在同一份报告中出现时的不自觉来回错位。从道理上分析,“伊斯兰教--儒教国家对抗基督教国家将成为未来世界的主要冲突”,绝不是锁定的逻辑结局:第一,不同文化的国家之间固然会有矛盾甚至磨擦,问题在于它们是否一定会酿成世界大战、成为“主要冲突”?迄今为止的历史难道不是既有冲突、又有妥协,既有裂变、又有融合的过程吗?第二,各种原教旨主义之间确有水火之隙,但原教旨主义运动要想充当国家大船的罗盘恐怕不那么简单,因为经济全球化和地缘政治观的考虑已经、并且将越来越多地成为当权者的不亚于宗教观和爱国主义信念的决策尺度;第三,伊斯兰国家和儒教国家的结盟,又是一个难以筹划的前景。也许有少数人——从政客到百姓,从西方到东方——如此议论,如此盘算,但对于多数人来讲,政治与赌博毕竟不能完全划等号,何况回教同儒教之间也不乏“文明的”冲突;最后,退一万步讲,即使属于伊斯兰教的某个或几个国家与属于儒教的某个或几个国家的当权者存有彼此联手、伐师西征的意愿,他们能不能搞起来,搞起来后能不能成气候,都是不好说的事。未来不是末日,历史不会终结。磨擦肯定是有的,各类冲突也断不了,就像过去和现在一样,然而它们不像、也不是“导致世界大战的原因”。顺便说一句,亨氏把当代大陆中国视为儒教法统的传人和主要代表,认为它已经同一些伊斯兰国家(如叙利亚、伊朗、巴基斯坦)结成了反西方的军事同盟,这在西方是很有代表性的论调。可是,在知情且客观的大陆中国学者看来,这两层意思都甚为偏颇,经不起仔细的推敲。

    关于民族主义和主权国家的互动关系及它们各自在未来国际政治中的角色,教授说对了一半。他比一般人更有力地指出了近些年来、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民族主义重要性上升的一面和主权国家地位相对式微的另一面。民族主义曾经被视为一种怪物,要么是种族主义那样的怪物,譬如希特勒的纳粹德国,要么是罩有一圈光环的怪物,例如60年代亚非拉美的非殖民化运动(今天西方仍有人认为那是一场貌似进步的悲剧〔3〕),总之,不是正常时期正常关系的产物;通常,这一问题不属于国际政治研究的重点。然而,今天的世界范围内民族主义之崛起,其多变性、复杂性、严重性以及人们所能预测到的长期性,已远非任何层次单一的传统定义所能接纳。《文明的冲突》一文以生动的笔触揭示了这一问题之深刻所在,向研究国际政治的学者提醒:“这正是阁下的事务”。另一方面,在传统的国际政治理论里,主权国家几乎是唯一的行为主体,权力与均势,战争与和平,外交与联盟。所有话题无不涉及围绕Nation-State展开。而在冷战后的现实世界,非国家的行为体(如国际组织、跨国公司、恐怖集团、当然还有民族主义)扮演了日趋重要和活跃的角色,并对古典的国家主权起着明显的侵蚀或约束作用。亨廷顿敏锐地察觉到这一趋向,虽然除民族及文化问题外他没有专门分析其他非国家行为体,但在选定的范围内深入探讨了国家民族(主体民族)和非国家民族(非主体民族)与主权国家的多种组合及其此消彼长的复杂联系。不过,他或许过分看重了民族的(“文明的”)冲突的作用,以至于得出它将取代主权国家的彼此争夺并占据主导地位的结论。按照亨氏的理论,冲突与暴力多发生在异质文明的国家或民族之间,同质文明内部酿成对抗的可能性较小,即便出现也相对缓和且不易扩大。从逻辑上讲,这种结论和推导是不周延的,它仅能涵盖部分事实。固然,人们见到了异质间的波黑内战和同质间的俄乌和解,但同时也见到了异质间的和睦共处(如东南亚地区,还有西欧一些国家)和同质间的龃龉相煎(此类冲突的例子比比皆是,索马里甚至是非洲大陆文化及民族最同一的国家)。总体上看,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国际政治仍然会以国家间关系及其同国际组织的关系为中轴,种族的、民族的、文明的差异只会使主权国家产生更多的裂变而不是使其消亡。从这个意义上讲,文明间的冲突不会超过、盖住或压倒由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或实际的经济、政治利益决定的国家间和地区间冲突。如人们所见,学术界所谓的“文化决定论”和“体制决定论”(或“意识形态决定论”)各有其站得住脚的理由,在解释不同的局部时常常各有精彩之处,而一旦极而言之,成为排他性的“大道理”时,就不免失之片面和牵强。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在说明当代国际冲突时亦有类似的情况,作为一个盛有真实画面的框架,它没有、也不可能容纳多棱体的且在不断旋转和变化的大千世界。

    类似的讨论还可以继续下去。在笔者看来,《冲突》一文给人留下的思考余地和兴趣多于表面的谬误和错位。例如,作者认为从近代君主争斗、民族国家出现到冷战结束这几百年时间都属于“西方的内战”时期,在此之后也即从现在起进入“西方与非西方的对抗”阶段。正像“现代化等于西化”的说法一样,这种看法需要给予认真的、细致的、知性的批评和商榷。此一认识既是上百年来经久不衰的“核心——外围”之说的自然延伸,反映出西人居高临下、无视他人的心态,又是老大地位摇摇欲坠、危机感加剧的某种折射。从理论上解析,命题含有部分“真实的颗粒”:世界进入现代的进程端始于欧美并受其主宰,非西方文明一直充当西方殖民主义下的历史客体,现在——当非白种人创建了非欧美的现代化范式之后——才形成了西方文明与非西方文明同时推动和创造当代文明发展史的局面。两极格局终结之后,与东西方对抗大大缓和不同,南北关系趋于更加紧张,在原有的债务问题、人口问题、资源问题、教育问题、产品差价问题等等之上,又新添了人权问题、难民问题、环保问题、军控问题、贸易磨擦问题等等;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为争取自身更大利益和确立未来新秩序的斗争,如果不是“主要矛盾”,至少也是“主要矛盾”之一。文明的演进不只是质料的递增和相安无事的循环,它也包含弱小的毁灭和“血恶的厮杀”。

    必须承认,亨廷顿教授确有过人一肩之处。与我们的许多“高谈阔论者”不同,他的文章是对现实世界的近距离探究(哪怕是对真实的某种斜视)。他敏锐地观察了当代、尤其是冷战结束以来的国际关系,并为国际政治的研究注入新的矢量。如前所述,传统的国际政治学聚焦在权力角逐、战争和平、外交方略等问题上,在观察新现实时略显局促和单薄。为弥补其不足,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理论架构和学派。比如,有侧重全球一体化问题的“相互依存理论”,有强调经济政治不可分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有专门分析国际危机的国内根源的“内战外溢说”,有依照变化了的环境重新思考国家间竞争和冲突的“新现实主义”(“结构现实主义”),有参照自然科学重新定义国际格局和国际关系的“系统论”、“博弈论”、“对策论”等等。亨氏以《文明的冲突》另辟一角,开国际政治的“大文化”研究之先河。他以文明的历史演进为主线,从当代国际政治中最令人焦灼的冲突现象入手,仔细辨别暴力对抗行为(以及非对抗行为)背后的民族情绪、大众心理、文化特质、血缘标识、宗教基础、认同层次、角色意识、地缘因素和历史渊源,力陈国际政治将受文明冲突左右的论点。无论是否赞成他的见解,你不能不欣赏他阐述自己见解的方式,不能不说他写了一篇出色的政治文化论文。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这多少类似于丹尼尔·贝尔教授在当代社会学领域所做的工作;后者在探索未来西方社会的图像时,从技术分析联系到产业结构、社会结构、阶级结构、权力中心、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相应改变,为人们理解他所说的即将到来的“后工业社会”提供了一条重要的思路。〔4〕从他们的作品里,可以感受到厚重的文化底蕴和宽大的历史视野。你很难——单凭文章本身——把他们划入某一专门的学科领域,他们属于那种为数甚少的集多门知识于一身的学者。

    《文明的冲突》激发的不应当仅仅是民族情绪的冲突或政治见解的冲突;对学人而言,思想的碰撞(或曰“文明的冲突”)或许更为重要。笔者以为,亨廷顿的文章的一个特点,是它具有很大的弹性或延展性,不同的人完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发现自己的批评点。本文乃一个侧面的考量;恰当与否,还望得到同行及读者的指教。

   

注释:

 

〔1〕例如,可见:Comments--Responses to Samuel P. Huntington's“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Foreign Affairs,Sep./Oct.,1993,Volume 72,No。4,

pp.2-25;关于未来全球文化冲突的讨论,〔香港〕《二十一世纪》杂志1993年10月号,总第19期,第4-35页;“文明冲突”是与非,《环球文萃》1993年10月31日。

〔2〕《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译本序”,沈宗美译,三联书店1989年7月版,第2页。

〔3〕见美国《时代》周刊1992年12月14日文章,题目是:《处理无政府国度》。

〔4〕贝尔的代表作是《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对社会预测的一项探索》,商务印书馆1986年2月版。据一份权威的调查统计,贝尔教授在当代美国最有声望和影响的知识分子中排名第一,见〔美〕托马斯·戴伊:《谁掌管美国》,第170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0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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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记】本文即将付梓之际,新一期《外交》季刊上登出了亨廷顿教授回答质疑者的文章《假若不是文明,还会是什么?》(Foreign Affairs,November/december 1993,pp.186-194)。细细读一遍,感觉它大体不脱“文明冲突论”的外壳,惟个别说法略有新意。为论说完整客观起见,特追补少许述评文字。

    1.关于分析的“范式”。亨氏在新作中用相当多的篇幅论述“PARADIGMS”(即所谓“范式”或理论模型)的问题,这篇文章的副题就叫《后冷战世界的各种范式》。“范式”概念最早由当代科学哲学大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确立。库恩指出,当一种范式越来越无法解释新的事实时,它将被新的范式所取代;“要作为一种范式被人接受,一个理论(在关键之处)须强于它的竞争者们,但这个理论不必、事实上也从来不用解释它面临的所有事实。”亨氏以此为自己的“文明冲突论”辩护,认为它作为冷战后新世界的一张地图,比其他范式(如两极霸权模式,三个世界模式,富国-穷国模式,自由世界-共产主义集团模式等等)更能勾勒现实的轮廓、揭示本质的特征和解读重要的事实。与此同时,他也承认“文明范式”有不能涵盖和说明的地方,例如伊拉克同科威特的战争以及巴以和平协议等重大事件。在笔者看来,亨教授的这番说法,比头一篇文字中的断语更高明一些;它从侧面证明,理论(或“范式”)有可能是多样的,关键在于论者观察问题的角度,而理论(或“范式”)的多样性恰恰是我们这个世界之复合而多元特征的折射。至于亨氏“范式”本身的创意及缺失,前面已有探讨,在此不复赘述。

    2.关于对“文明冲突论”的批评。亨廷顿在复文中主要回答了两种质疑意见:一种意见强调民族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主导功用,“文明并不控制国家,国家控制文明”。亨氏认为,文明与国家之间并不存在确定的函数关系,上述说法仅仅在二者间建立起某种人为的和不相干的对立;民族国家尽管保有很大作用,它们总是隶属于国际政治中的某个主导因素:在冷战时期,它们隶属于三个世界中的某一个,在后冷战时代,它们隶属于众多文明中的某一个。在我看来,教授对批评者意见的解释有偏差,“民族国家主导说”不是要使文明同国家两种范畴对立起来,而是想说明,以国家现实利益为基石的主权国家的行为不完全决定于或主要不决定于文化或种族的差异,这种行为引导着国际关系。另一种意见建立在相互依存理论的基础上,认为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社会将朝着更大规模的合作与协调的方向演进,而不会加剧彼此间的冲突。亨氏对此评论道:“普世文明只能是普世权力的结果。罗马帝国曾经在有限范围内创造了类似普世文明的东西,西方曾经以殖民主义的形式在19世纪、美国则依靠其霸主地位在20世纪把西方文化及价值观念扩张至现代世界的大部分角落。”此一论点及其论据有部分的合理性,它揭示了权力政治的本质和世界大同论或世界正义论的不足(亨氏称后者是“一种非现实的选择”),但是,争夺霸权和相互冲突也绝不是各国走向21世纪的唯一抉择,看不到经济全球化的作用及由此带来的国家间进一步协调和合作的可能,同样会导致判断上的误差。

    3.关于美国的种族问题。与一些批评者的想像不同,亨廷顿教授亦把美国作为文明冲突理论的一个事例。他指出,当今美国社会也面临日益增大的种族分裂的压力。据估计,到2050年,美国总人口中将有23%的西班牙裔人、16%的黑人和10%的亚裔人,也就是说,近半数的美国人将具有与传统的美国人不同的文化背景。他问道,到那时,传统的美国人奉为圭臬的自由、平等、个人主义和民主还能受推崇吗?假如美国国内的种族矛盾发展到相当规模,美国的政治团结和民主制度还会存在吗?若美国变成非西方国家,历史将走向何方?在他看来,美国的种族冲突乃现实而可怕的危险。亨氏的这番话当然是从西方的利益出发,反映出美国时下流行的一种孤立主义情绪。从另一方面说,亨教授讲出这样的话,也需要某种勇气,因为在美国历来人们对谈论种族差异和分裂问题讳莫如深。不过,依笔者管见,半个世纪以后的美国究竟是“熔炉”的火比较旺一些,还是“裂变”的力量更大一些,尚属不确定之事,更不遑论美国的“非西方化”。至于说到民主、平等、自由等价值观念,再过50年,不仅美国人的看法可能有变化,其他地方的人同样会有变化,变化后的观念既可能更加冲突,也说不定比较接近。这里又回到了有争议的问题上:世界是通过发展趋同?或是在冲突中解构?它是一个大题目,需要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多方面经验的证明。亨廷顿教授的大作只提供了一种可能,并非“盖棺论定”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