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劳工运动与

劳方、资方、国家间的关系

 

刘绪贻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历史系

 

 

艾伯特·布卢姆指出,“新政”以前,资方对劳工的态度,“一般说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严厉镇压工会运动;二是自己尝试改善工人处境。许多公司两种方式兼用,而且肯定地说,他们改善工人处境的原因之一,是增加工人对公司的忠诚,以便对付工会。个别公司或同业公会则通过庞大公共关系计划,运用工人间谍、黑名单、黄狗契约(工人与雇主订立的为取得与保持工作宣誓不参加工会的契约)、破坏罢工者、工贼以及……催泪弹与军火武器以对付试图组织工会的工人等办法,严厉打击劳工组织。对许多董事、总经理来说,工人是像机器一样的商品,他们对待工人也就像对待商品一样。”〔1〕

    对于这样的劳资关系,当时的政府由于实行自由放任政策,一般说是不管的;如果管,也是站在资方一边。20世纪20年代是美国劳工运动的低潮期。但广大工人群众活不下去总是要起来反抗的。如戴维·米尔顿所说,“在1930、1931、1932年间,当现存工会运动处于最低潮而工会会员剧减时,失业、工资削减和恶劣的劳动条件,使得陷于职业结构底层的千千万万工人激进起来”,〔2〕站在最前线的是美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失业工人组织。不过,美国劳资关系真正有所改变,劳工运动进入一个新阶段,还是在富兰克林·罗斯福政府实行“新政”的时期。

   

为工人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权利而斗争

 

    宣称为美国人民实行“新政”的罗斯福政府,尽管像胡佛政府一样,也是垄断资产阶级代理人,但它对劳资关系与劳工运动的态度,是与胡佛政府不同的。比如,胡佛政府一直暗中反对并公开冷落反禁令法,〔3〕罗斯福却早在1930年任纽约州长时,就于是年4月9日带头批准了纽约州的反禁令法。1933年3月4日罗斯福就任总统后,他的政府实行的“新政”,更是改变了“新政”前旧的劳资关系,促进了美国的劳工运动。这是从《全国工业复兴法》的制订与实施开始的。此法是美国联邦政府制订的第一个适用于各行各业的、认可工人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权利的立法。它还要求资方保证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与改善劳动条件。根据此法,资方不能干涉工人组织工会和行使集体谈判权,也不能以加入公司工会作为雇佣条件。这就使“新政”前资方那种运用各种手段遏制工会运动的行为,违反联邦法律。

    《全国工业复兴法》得到工人群众的热烈响应。如齐格尔所说,“尽管〔根据该法建立的〕国家复兴管理局无疑是倾向企业界的,但它的建立给千千万万工人带来希望;工业复兴法第7条第1款〔4〕答应给予工人的保护,也刺激了工会的组织活动。”〔5〕

    借助全国工业复兴法积极进行工会组织活动的,首推以约翰·刘易斯任主席的美国矿工联合会。刘易斯曾参与制订工业复兴法的劳工条款,并相信该条款“能够提供动力以促进他的工会、而且也许是整个劳工运动的复兴”。〔6〕他派出组织人员到全国各矿区宣传,并将罗斯福总统声望和他们发展会员活动联系起来,说是“总统要求你们参加工会”。他们取得很大成功,有时矿工们自动组织起来。其次是受美国共产党影响的纺织工人联合会、国际女装工人工会和混合成衣工人工会。它们发展会员的活动也遍及全业。因此,在《全国工业复兴法》实施的两年中,这些工会会员增加最快。另外,还有橡胶工人、电气工人、西部铜矿工人、石油工人、天然气工人、记者、旅馆和饭店服务员以及其他各业未组织起来的工人,也都纷纷加入工会。全国所有工会(包括独立于劳联的工会)的会员数,由1933年的2973000人,增为1934年的3608600人,1935年的3888600人(估计数)。

    劳工条款的实施虽然增加了工会会员的数量,但比起当时美国3000-4000万工人的总数来,比例很小;而且会员增加并不保证工会得到资方承认、可以自选代表与资方举行集体谈判。资方有计划地拒不承认工会,而且往往运用残暴狡猾的手段和组织公司工会〔7〕等办法,以防止工人成立独立自主的工会。如朗达·莱文所说:“《全国工业复兴法》中授与劳工组织工会权利的劳工条款,极少得到联邦政府或个体资本家的贯彻执行。该法中通过制订工业法规以管理工资工时的其他条款,也是一样。”〔8〕这样,工人们为了获取劳工条款授予他们的权利,只好采取罢工方式。为此,美国共产党1933年7月在纽约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向全党“着重指出有必要集中力量在基本工业中建设党的组织和工会,以及用全力来支持日益增长的群众性罢工运动。”〔9〕《全国工业复兴法》签署以后的6个月中,共发生罢工1695次,参加工人数达1117000人。是年上半年的任何1月,损失工作日均未超过603000个,但7月间增至137500工作日,8月间增至2378000工作日。

1933年下半年的罢工中,有些取得了成功。比如,1933年8月费城1万纺织工人因要求承认工会展开的罢工,很快得到刚成立的全国劳工委员会的仲裁,于8月10日达成协议,即所谓雷丁公式(Reading Formula):工人停止罢工,全国劳工委员会支持工人秘密投票选举代表,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资方同意了。又比如,1933年8、9月间,由于宾夕法尼亚州煤矿工人罢工以及威胁要举行的总罢工,罗斯福总统在该州州长的劝告下,不顾矿主的反对,于9月21日强加给烟煤业一个《公平竞争法规》,授与美国矿工联合会自1890年成立以来一直为之奋斗但迄未获得的合同,而且这个合同还适用于宾夕法尼亚、俄亥俄、西弗吉尼亚、东肯塔基、田纳西、印第安那以及伊利诺伊州的所有主要烟煤产区。10月末,由于罗斯福的干预,钢铁业也不得不停止抗拒,承认了该业附属各烟煤矿场的工会。

    但是,罢工并不能总是取得成功。1933年10月,有些公司就拒绝出席全国劳工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11月1日,全国制造商协会对全国劳工委员会发动了公开的攻击。资方选择当时全国最大的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出来和日益加强的罢工浪潮对抗。到1934年3月,通用汽车公司头头威廉·努森虽然面临罢工威胁,但拒不承认任何工人组织,也不承认全国劳工委员会有权在该公司任何工厂指导工人选举代表与公司举行集体谈判。劳联领袖宣称将于3月21日举行罢工。罗斯福总统这一次在强大公司压力面前,作出了有利于资方的判决。

    这一否决表明:工人不能完全依赖法律与政府使他们的斗争取得胜利;工人要取得组织工会并与资方举行集体谈判的权利,就得显示自己的力量。

    1934年是美国劳工运动史上最有决定意义年份之一,共发生罢工1856次,参加罢工的约有150万工人,大多数罢工原因是要求资方承认工会。在这些罢工中,有4次特别重要,体现了美国共产党的影响。〔10〕其中3次是左派领导的;它们针对的是强有力的顽固反对工会的公司势力。首先是俄亥俄州托莱多的汽车零件工人的罢工。这次罢工,是2月底劳联所属的一个新成立的汽车工人联合会分会要求电动车灯公司增加工资并承认其组织开始的。在美共、美国工人党及其所属失业工人组织和兄弟工会的大力支援下,于5月间达到高潮。在总罢工的威胁下,电动车灯公司于6月4日接受了工会增加工资要求,并承认了该工会。

    其次是旧金山码头工人罢工。1919以来,由雇主组成的旧金山工业协会几乎完全控制了旧金山的劳资关系,工会运动基本停止。这个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封闭工厂城市变成了开放工厂城市。《全国工业复兴法》通过以后,那里的海岸码头工人又组成国际码头工人联合会旧金山分会。1934年5月9日,由于它得不到雇主承认,所提要求得不到满足,发起罢工。在共产党支持下,7月14日,115个工会代表决定实行总罢工,到16日,参加罢工的有160个工会的127000工人,整个旧金山港湾区不能动弹。这时,在攻击和镇压美共的红色恐怖中,保守的劳联工会攫取了领导权,总罢工坚持4日后停止了。

    再次是明尼阿波利斯的卡车司机罢工。该城是明尼苏达州的著名开放工厂城市,基本上控制在雇主组成的公民联盟手中。这个联盟的主要目的,就是用各种手段阻止工人成立工会。但是,1933年下半年,在劳工条款的鼓舞下,出现了两个重要的卡车司机工会,其中第574分会在激进分子领导下,为取得雇主承认及劳工条款规定的其他权利,于1934年5月15日领导5000工人罢工,经过与公民联盟近4个月的流血斗争,各卡车运输公司才于8月21日在联邦调停下被迫承认卡车司机及公司内勤人员有权组织工会,并由自选工会代表与雇主举行集体谈判。

    最后是东海岸纺织工人罢工。《全国工业复兴法》通过以前,纺织工人中工会力量微弱。全国纺织工人工会几不起作用,劳联的纺织工人联合会很保守,在纺织业公平竞争法规制订前只有15000至20000会员,而该业雇员总数则为40万至45万。《全国工业复兴法》和《纺织工业公平竞争法》公布后,到1934年5月,纺织工人联合会仅在棉纺织业中就有30万会员。8月14日,该联合会决定于9月1日举行全行业总罢工,主要目标是要求资方承认工会。9月4日,参加罢工人数已达376000。但是,由于该联合会拒绝左派政治团体帮助,不能形成全市或全州罢工,资方和地方政府联合起来进行镇压,力量大都超过各地纺织工人联合会分会,联邦政府派出调解人员往往偏向力量较强的资方一边。结果,这次规模最大的罢工反而失败了。

    1935年,罢工浪潮仍然继续,共发生罢工2014次,参加工人达1170000。罢工原因也大都是要求承认工会。

    与罢工浪潮澎湃的同时,瓦格纳参议员和他的助手认识到《全国工业复兴法》中关于劳资关系的条款不够明确,又没有强有力的机构保证其实施,因而不能保证工人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而没有强大的工会组织与资方抗衡,就无法提高工人工资、缩短工时、改善工人劳动条件,这既不公平,也不能提高广大工人群众购买力,促进复兴。因此,他们应工会要求,从1934年起便着手草拟一个代替劳工条款的立法。这就是1935年7月初的《全国劳工关系法》。该法对劳工权利具有更明确的规定,还规定成立较强有力的执行机构——新的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以代替1934年成立的那个软弱无力的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因此,劳资关系有所改变,劳工运动得到很大发展。“在支持该法的舆论大大加强的情况下,工会会员数从1933年的300万,〔11〕增加到1936年的470万……”〔12〕

   

为建立产业工会和争取基础工业的工会化而斗争

 

    全国劳工关系法通过后,争取承认工会和集体谈判权利的斗争并未结束。有的资方仍然大胆地抵制劳方组织工会的权利。不过,这时劳方争取组织的工会,不是劳联所属的那种行业工会,而是将一个企业的所有工人都组织在一起的产业工会;〔13〕工人要求与之进行集体谈判的对象,主要不是一般企业,而是一贯反对工会的、大规模生产的基础工业(如钢铁、汽车、橡胶等)中的强大企业。

    大萧条以来,受害最深、最需要加入工会以争取和保护自身权利的,是非熟练工人和半熟练工人。1933年《全国工业复兴法》实施后,奋起组织或加入工会的,大都是这些工人。这些工人组织的工会,当然是产业工会。由于劳联是当时全美最大的工会,这些新组织的工会一般都希望加入劳联。这些工人加入的也大都是劳联的工会。他们的加入也将逐渐改变其工会的行业工会性质,而变为产业工会。但是,包括主席威廉·格林在内的大多数劳联领导人是保守派,他们害怕这类工人大量涌入劳联会动摇他们的领导地位,所以力图维持劳联的行业工会性质,对产业工会极不热心;〔14〕对1934年及1935年早期的罢工浪潮,不愿支持,而且往往加以破坏,还积极反对大力支持工人罢工与组织产业工会的左派组织,特别是美国共产党。不过,也有少数劳联领导人,比如美国矿工联合会主席约翰·刘易斯、混合成衣工人工会主席西德尼·希尔曼和国际女装工人工会头头戴维·杜宾斯基等,他们认识到,要和联合起来的强大资方势力抗衡,就必须广泛吸收非熟练工人、特别是基础工业中的工人组成强大产业工会;刘易斯还认识到要接受具有组织这些工人的巨大热忱与经验的共产党人的帮助。1934年10月,由于刘易斯等人的强烈要求,苏联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号召在钢铁、汽车、橡胶、水泥等大规模生产的基础工业中,组织行业或产业工会。但是,劳联执行委员会对此决议或者敷衍应付,或者拒不执行。于是,在1935年10月劳联代表大会上,刘易斯明确而坚决地提议在基础工业中组织产业工会。在被大会否决后,刘易斯和8个工会领导人于11月10日在大西洋城集会,组成以刘易斯为首的争取产业组织委员会,制订出在基础工业中发展产业工会的计划。刘易斯并于23日辞去劳联副主席职务。

    1936年1月,劳联主席和执行委员会进行反击,命令争取产业组织委员会解散。刘易斯置之不理,同时还按计划大力开展组织产业工会的活动。是月,他前往俄亥俄州的阿克伦城,向那里群情激愤的橡胶工人〔15〕发表演说。他系统揭露橡胶公司的剥削行为,指出劳资关系是敌对关系,鼓励工人们组织起来和资方斗争。

    10天以后,该城三大橡胶公司之一的费尔斯通公司工人发动了一种新的、在建立产业工会中立过大功的斗争方式——静坐罢工,〔16〕迫使资方让一名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开除的工人复职,并吸引400名脱离劳联的工人重新加入工会。莱文评论说,“橡胶业中工人们的胜利,表明争取产业组织委员会日益重要;它作为一个产业工会组织,是能够在与大规模垄断工业资本的重大战斗中,赢得胜利的。橡胶业中的胜利,激起了争取产业组织委员会所属工会的巨大攻势。”〔17〕

    这种攻势首先是对准汽车业和钢铁业的。前面我们提到,在1934年罢工浪潮中,因劳联领导不力,罗斯福政府偏袒资方,汽车工人罢工毫无所得。争取产业组织委员会成立后,派阿道夫·杰默前往底特律去协助组织汽车工人。1936年4月17日,在劳联汽车工人联合会主持下召开的各派代表大会上,美共领导的进步工会工作者集团使自己的候选人控制了该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由于担心这第一个汽车业的产业工会受到保守势力的更多攻击,共产党人温德姆·莫蒂默将主席一职让与前浸礼会牧师霍默·马丁,自己任第一副主席。7月2日,汽车工人联合会加入争取产业组织委员会,有会员4万人,为全汽车业的工会化奠定了基础。是年夏、秋两季,在通用汽车公司和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各厂工人中组织产业工会的活动,深入而且成功。1936年12月,马丁在基层组织的压力下,邀请通用汽车公司负责人举行谈判。当公司发言人拒绝时,设在克利夫兰的费希尔车身工厂工人于12月28日在他们的机器旁坐下来了。在数日紧张谈判之后,通用汽车公司于1937年2月11日屈服。除只雇用汽车工人联合会会员这一条外,其余全部要求得到满足。

    在取得对通用汽车公司胜利后,工会领袖们把矛头转向较小的克莱斯勒公司。1937年3月8日,在8个克莱斯勒工厂进行静坐罢工,并大规模设置纠察线。经墨菲州长大力调停,结果签订总的来说有利于汽车工人联合会的协定,公司于4月6日同意通用汽车公司最近同意的那些条件。

    1937年,除福特汽车公司外,汽车工人联合会在其他较小汽车制造商的工厂内组织工会的活动,都是成功的。到1937年9月,汽车工人联合会已有会员30多万人。福特汽车公司直到1940年才屈服。

    莱文说,“通用汽车公司的静坐罢工导致争取产业组织委员会在汽车业以外取得重大突破,特别是在钢铁业中。”〔18〕1933至1934年,钢铁业为遏制工人组织工会,将90%的雇工组织在公司工会之中。但是,从1934年罢工高潮起,基层钢铁工人就在左翼活动分子的领导下,自己起来组织产业工会,但未能得到资方承认。1936年6月,刘易斯派他矿工联合会的副手菲利普·默里到钢铁工人中去,组成大体由共产党人领导的钢铁工人组织委员会。到11月,各地钢铁工人纷纷脱离公司工会,钢铁工人组织委员会已有会员82315人。过去,钢铁公司总是依靠各州政府的军事帮助和联邦政府的道义支持,来阻止这种趋势。现在,联邦政府支持工人,宾夕法尼亚州的民主党州长甚至作出诺言:如果发生罢工,州政府将予以救济。此外,美国参议院的拉福莱特公民自由委员会从6月起,已开始调查各公司侵犯公民自由和不适当干预工人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权利的严重情况,引起公愤。在这种情形下,美国钢铁公司的总经理和董事们权衡利弊,为避免一次时间长代价大的罢工,宁可屈服。12月开始,公司董事长迈伦·泰勒和约翰·刘易斯进行一系列会谈,达成协议:公司承认钢铁工人组织委员会。结果,卡内基—伊利诺伊钢铁公司——美国钢铁公司子公司——董事长本杰明·费尔利斯于1937年3月2日签订了也许是美国劳工运动史上最重要的合同,因为这个合同标志着:自1901年以来一直领导着在基础工业中阻止组织工会运动的公司的屈服。不久,所有美国钢铁公司的子公司,都签订了类似合同。它们都同意承认钢铁工人组织委员会,增加工资10%,每周工时减为40小时,加班时工资加一半。

    最大的美国钢铁公司屈服后,钢铁工人组织委员会原以为其他各钢铁公司也会屈服的。但是,组成小钢集团的伯利恒钢铁公司、共和钢铁公司、扬斯敦钢板钢管公司、国民钢铁公司、内陆钢铁公司等拒不承认钢铁工人组织委员会。5、6月间,工人举行罢工。除内陆公司外,其余各公司、尤其是共和钢铁公司,全力进行反击。到7月间,共造成18个工人死亡,160个工人受伤,数百人被捕。死亡的18个工人中,有10人是在芝加哥的共和钢铁公司工厂外面被警察射杀的。

    由于当时舆论既谴责小钢集团这种暴行,也对静坐罢工迅猛发展表示担心,〔19〕罗斯福政府对这次罢工未予支持,钢铁工人组织委员会没有获得小钢集团承认。到1938年春、夏,参议院拉福莱特公民自由委员会对这次罢工的各方面进行了彻底的调查,指出钢铁公司、地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多次违反《瓦格纳法》,侵犯罢工者的公民权利。于是,在钢铁工人组织委员会请求下,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采取了行动,并于1941年迫使小钢集团各公司承认工会,和钢铁工人组织委员会真诚地谈判。到是年底,有会员60万人的钢铁工人工会在整个钢铁业取得了胜利。

    当1937年3月争取产业组织委员会在汽车和钢铁业同时取得胜利时,它已有会员180万。这时,劳联把它所属10个工会开除了。同年10月,刘易斯和劳联和平谈判,但未能达成使他满意的协定。于是,争取产业组织委员会宣布脱离劳联独立,并改组为产业工会联合会,简称产联。

    除上述成就外,到1941年,产联工会还在大多数其他基础工业中取得代表工人谈判的权利。电气、无线电和机械工人联合会得到电业界承认,纺织工人联合会在北部的纺织厂中组织了工会,哈里·布里奇把太平洋沿岸码头工人组成一个强有力的产联工会。到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产联约有500万会员。而且由于它的斗争,劳联会员也增至460万,另一些独立工会,共有会员100万。全体工会会员数达1060万,占所有非农业工人的28.2%,而在1933年时,这个比例为11.5%。这样,在“新政”期间,美国劳工运动不独使工会会员数增加了760万,而且还使工会进入了大规模生产的基础工业,大大发展了产业工会。

   

国家、企业、劳工相对关系的变化

 

    由上所述,足见“新政”期间,美国国家、企业、劳工之间相互关系的变化,是很显著的。从劳资关系来看,如我们在本文开始时所说,“新政”前,资方把劳工看成“机器一样的商品”,对待劳工的办法是,镇压与安抚相结合;劳工对资方则只能服从。“除一些残存的企业—行业工会外,劳工被排除于20年代的企业社会之外,被看成是非美国的事物”,〔20〕他们无权组织工会,和资方进行集体谈判,“直到30年代,那些〔大规模生产的基础工业中的〕中层经理们在作出〔雇佣、开除、提升、工资、工时与劳动条件的〕决策时,很少被迫认真考虑工会的要求。”〔21〕总之,在20年代,工人是受资本家任意摆布的。实行“新政”以后,所有工人(不仅是少数行业工人)、包括黑人、妇女和其他少数民族工人都有组织工会、通过自选代表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这就是说,虽然资方对劳方仍然是一种剥削的关系,但对剥削的程度与剥削的方式,工人有了发言权,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让资方任意摆布了。同时工人在国会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并能通过自己的组织进行院外活动,在全国政治生活中有一席之地。不过应当指出的是:这种新的劳资关系,决不像某些自由主义史学家所说的那样,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更不像某些保守派史学家所说的那样,有时劳方比资方还霸道。实际上,这种关系仍是一种不平等关系,因为它的最终界限是不能破坏利润制度。特别是在经济危机与经济衰退期间,劳方的谈判地位更为脆弱。

    从国家与劳、资两方关系看,“新政”以前,在劳资纠纷中,国家一般是不干预的;而当国家干预时,国家一般是站在资方一边,压制劳方。“新政”期间,罗斯福政府认识到:如果像前几届共和党政府一样,完全让垄断资本自行其是,而不对其过分剥削、压迫行为进行限制;如果让工人群众经济、政治处境继续恶化,不提高他们购买力,资本主义的继续运行是不可能的。但是,要限制垄断资本的过分剥削、压迫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工人群众处境,只有国家才能做得到。因此,“新政”时期的国家便不再执行自由放任政策,却站在总资本家的立场,逐渐摆脱与垄断资本的伙伴关系,从垄断资产阶级的总体与长远利益出发,限制各个垄断集团的过分剥削、压迫行为,并支持劳工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工人群众经济、政治处境,以达到维持垄断资本主义继续运行的目的。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对这种新的国家与劳、资双方的关系,有一种看法我们是不能同意的。有的学者认为,“新政”时期的国家,已凌驾于垄断资产阶级之上,而成为为全体人民谋利益的国家。前些年,我国极少数学人把战后“新政”式福利国家说成是“社会资本主义”,好像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主义制度是为全社会谋利益的,实际上,这是受了上述论点的影响。这都是不符合事实的。“新政”只是根据新的情况调整国家对垄断资本的关系,以便垄断资本能够继续剥削劳工创造的剩余价值;它可以凌驾于个别垄断集团之上,对其不利于整个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极端行为进行限制,但它决不可能凌驾于整个垄断资产阶级之上。这从它与劳工的关系看得很清楚,因为,“新政”国家虽然可以为了垄断资本能继续攫取利润而改善工人群众的经济、政治处境,但这是有明显界限的,那就是不能容忍工人群众按照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采取行动,对垄断资产阶级继续剥削劳工剩余价值的制度构成重大威胁。

    罗斯福虽然在任纽约州长期间,便曾着手改善劳工处境,但是,他喜欢一种家长式作风,即由自己掌握改善劳工处境的政策,而不大愿意由工人自主。1933年《国家工业复兴法》中的劳工条款,不是由他指导法案起草人提出来的;而是在工会领袖们的强烈要求下、得到瓦格纳参议员等人支持,临时加上的。1935年的全国劳工关系法,他原来并不支持,只是由于那年前几个月他对与企业界合作强化实行“新政”感到失望,觉得需要工人群众的支持,再加上联邦最高法院否定了《国家工业复兴法》,他才改变态度的。1936年大选时,他遭到大部分他称为“经济保皇派”的垄断资本家和大城市3/4的共和党与保守报纸的反对,却得到劳工强有力的支持。因此,他才部分放弃了家长式作风,与产联结盟,并支持产联在汽车、钢铁等基础工业中大力发展产业工会。不过,在这个联盟中,罗斯福与约翰·刘易斯的动机是很不相同的。如前所说,罗斯福支持劳工运动的最终目的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当前目的则是利用产联来  支持自己重新当选。刘易斯呢?他与罗斯福结盟是为了大力发展产业工会,成立独立于民主党的工人政党。使工人群众成为一种独立自主的政治力量。〔22〕

    就由于这种结盟动机的不同,1937年上半年,罗斯福在和联邦最高法院斗争中需要产联支持时,他继续支持产联战胜了通用汽车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等大企业。但到1937年下半年,产联会员已超过劳联,成为一支重大社会力量;它的会员约有一半受美共控制或受美共影响,所运用的静坐罢工方式,震撼着美国社会。这时,各种反“新政”势力便利用群众中对1937年经济衰退、罗斯福法院改革法案和静坐罢工等不满的机会,进行反攻。“全国的公司组织起精心策划的关厂活动,以摧毁有组织的劳工新近占领的桥头堡”,〔23〕国会中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保守派结成联盟,配合企业界院外活动以废除或阉割有利于劳工的新政立法。在这种情况下,产联受到挫折,内部分成两派。一派以刘易斯为首,主张通过斗争求发展,支持静坐罢工;要求产联独立于民主党,得到左翼领袖们的支持。一派以希尔曼与默里为首,主张通过与掌权者协商以取得合法的集体谈判权,不赞成静坐罢工;也不要求产联独立,却要求与罗斯福和民主党建立良好关系,得到具有社会民主主义观点的领袖们的支持。不愿意产联脱离民主党独立,成为一个自主的、具有较强工人阶级意识政治实体的罗斯福,早就想拉拢希尔曼作为他在产联的代理人。加上这时他的声望有所降低,担心为支持产联的战斗性树敌过多,所以“到〔1937年〕7月末,罗斯福已决定打击产联的政治力量;他开始了一种双重策略:一面操纵劳联反对产联;一面从内部破坏产联的团结。”〔24〕

    1938至1939年间,劳联、国会保守派联盟和公司代理人联合起来,制造红色恐怖气氛。迫使参议院大大削减支持产联的、由共产党人任法律顾问的拉福莱特公民自由委员会的拨款,并在众议院成立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以与拉福莱特委员会对抗。罗斯福屈服于这种压力,使积极实施瓦格纳法以支持产联的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主席沃伦·马登被迫辞职,法律总顾问、共产党人内森·威特被清除。此后,罗斯福又利用劳联、天主教会等反共、反激进劳工运动的组织,产联中的民主党人,和一些经济上的好处,帮助希尔曼、默里集团,首先排挤走产联最重要工会——汽车工人联合会——领导中的共产党人和左派,攫取了该工会领导权。接着又用同样办法夺取了产联的领导权。这样,产联就完全从属于民主党了。

    综合上述,结论是:在“新政”期间,为了挽救垄断资本主义制度,美国国家不再不干预劳资纠纷,而是以总资本家身份,在激进劳工运动的配合下,迫使垄断资产阶级承认劳工组织工会、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劳工处境。同时,一面保证劳工组织工会,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适当改善经济、政治处境,一面磨损劳工运动的激进锋芒,将其纳入民主党改良政策的轨道,放弃争取社会主义的政治斗争,使美国的垄断资本主义制度得以在新的基础上继续运行。这种国家、劳方、资方的相对关系,一直保持到现在。

 

注释:

 

〔1〕艾伯特·布卢姆(Albert A. Blum):《美国劳工运动史》(A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Labor Movement),华盛顿:美国历史学会,1972年版,第13页。

〔2〕见所著《从大萧条到“新政”期间美国的劳工政治》(David Milton, The Politics of Labor: From the Great Depression to the New Deal),纽约:每月评论出版社1982年版,第27页。

〔3〕“新政”以前,除铁路业外,美国基本上没有规定劳资关系、保护劳工基本权利的成文法。1842年,根据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判例,虽然承认工会合法,但工会追求的目标及其所用手段是否“合理”、“合乎道德”,则要由法院决定。一般说,法院承认争取提高工资、减少工时、改善劳动条件的活动是合法的,但却反对工会用于获取这些目标的手段。19世纪80年代以来,法官们用以反对这种手段的方法,就是发布禁令,即发布禁止工人采取或威胁要采取某种行动(如罢工等)的法院命令。其结果,“新政”以前,在劳资纠纷中,禁令简直成为资产阶级及其政府无案不用的反对劳工运动的武器,对劳工运动具有极大抑制作用。因此,要加强劳工运动,就必须反对禁令,经过美国劳工联合会、进步派参议员乔治·诺里斯等人及一些法学界人士数年积极斗争,1932年3月上旬,美国国会通过了《诺里斯-拉瓜迪亚反禁令法》。

〔4〕即著名的“劳工条款”。

〔5〕罗伯特·齐格尔:前引书,第29页。应该指出的是,大萧条对美国劳工与工会的严重影响,已开始使劳联逐渐认识到它的不依靠政府的自主政策的局限性,劳联所属工会和少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组织中的激进工会工作者一直在要求政府帮助无业者和贫民。就是劳联主要领袖,也开始提出同样要求。

〔6〕同上。

〔7〕据全国工业协商委员会调查,在3314个制造业和矿业公司(雇工总数为2585740)中,653个(雇工总数为1163575)有公司工会;而承认工会的公司,则只有416个(雇工总数为240394)。另据劳工统计局调查,公司工会会员数从1263000增为1935年的2500000。转引自朗达·F·莱文《阶级斗争与新政》

(Rhonda Lvine, Class Struggle and the New Deal: Industrial Labor, Industrial Capital, and the State),美国堪萨斯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12页。

〔8〕朗达·莱文:前引书,第112页。

〔9〕威廉·福斯特:《美国共产党史》,中译本,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318页。

〔10〕美国共产党原来反对《全国工业复兴法》,但从1934年中起,看到该法鼓舞工人组织工会的作用,便逐渐放弃双重工会政策,并于1935年8月解散其所属工会统一同盟,鼓励党员和党控制的工会到劳联中去发挥作用。

〔11〕此就成数而言,实际为297.3万。

〔12〕卡蒂·洛凯姆编:《“新政”的形成:知情者言》(Katie Louchheim, ed., The Making of the New Deal: The Insiders Speak),哈佛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06页。

〔13〕美国工人争取组织产业工会的运动是19世纪90年代开始的,但大都被镇压下去了。见米尔顿:前引书,第17-21页。

〔14〕当1933年组织新工会的活动开始时,劳联领导人试图将新会员按行业分类,然后把他们分到各行业工会去,这一办法没有成功,于是把他们组织到各式各样的称为联合工会的直属分会之中,并予以歧视。到1934年10月劳联大会时,这样的直属分会约有2000个。

〔15〕这些工人在1935年一整年中,依靠劳联谈判与政府仲裁,始终未能使他们提高工资、改善劳动条件、组织工会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的要求得到满足。

〔16〕即工人在机器旁坐下来,占领工厂,自己不生产;并在厂外设纠察线,也不准资方派人来代替他们生产。

〔17〕朗达·莱文:前引书,第141页。

〔18〕莱文:前引书,第143页。

〔19〕仅从1936年9月到1937年5月,就约有50万工人直接参加静坐罢工,并迫使其他雇有60万工人的一些工厂关闭。罢工高潮发生在1937年3月,当时有近20万工人参加静坐罢工。

〔20〕戴维·米尔顿:前引书,第21页。

〔21〕艾尔弗雷德·钱德勒:《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Alfred D. Chandler, Jr., The Visible Hand: The Managerial Revolution in American Business),美国哈佛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494页。

〔22〕1936年4月,刘易斯与西德尼·希尔曼组织劳工非党派联盟支持罗斯福竞选时,就坚决认为产联与劳工运动必须独立于民主党,具有自己的政治影响。6月间,他和罗斯福会晤,罗斯福答应支持他在钢铁工业中组织工会,他就告诉报界完全支持罗斯福政纲。但一周以后,他却参加小罗伯特·拉福莱特主持的会议,制订建立独立的农工党的计划。8月间,他向劳工非党派联盟第一次代表大会发表演说时,强调“劳工保持自己自主的政治组织是绝对必要的”。10月末,他在支持罗斯福竞选的演说中号召劳工“从政治上和经济上组织起来,以便从肆无忌惮的经济专制的魔掌中解放出来”。(以上两段引文俱见梅尔文·杜博夫斯基等:《约翰·L·刘易斯传》(Melvyn Dobofsky and Warren Van Tine, John L. Lewis: A Biography),纽约:纽约时报图书公司1968年版,第251页。)

〔23〕〔24〕戴维·米尔顿:前引书,第110页;第1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