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西部土地投机问题的

史学争论与理论思考

 

洪朝辉

作者单位:美国佐治亚大学系统萨凡纳州立学院历史系

 

 

西部土地投机起源于西部土地的交易与买卖。早在美国殖民时期土地投机已经盛极一时。〔1〕1785-1935年期间,〔2〕美国政府把近2/3的国有土地转售、赠送给私人及私营机构。在这特定条件下完成的土地转移与土地交易过程中,土地投机以及土地投机集团自始至终表现了其存在的价值,直接影响了西部的经济结构、文化性格、政治特性,以及社会形象。“没有这一〔土地投机〕集团,美国边疆〔的形成与发展〕是很难想像的。”〔3〕尽管每个美国西部史专家,都承认土地投机及投机集团的影响,但由于各自运用不同评价模式,对于这一集团的是非曲直、效益作用,至今仍是一个见仁见智的争议热点。

   

一、进步主义史学的传统解释,1890-1930

 

    研究西部投机现象的第一代专业史学家崛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是一个垄断占主导地位、社会急剧分化的时代。感应这一时代变化的史学家共同经历了经济转型时期的心理困惑与失落。面对贫富差别、城乡差别的迅速扩大,史学家的道德责任开始规范和影响这一时代的史学流派。他们希望捍卫小农的神圣利益,抗拒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建立一方不受资本主义污染的民主天堂与净土。

    高举这面反垄断、争民主大旗者是进步主义史学的鼻祖弗雷德利克·杰克逊·特纳(1861-1932)。虽然特纳并未出版专著论述土地投机,但在他的研究笔记与手稿中,确曾对这一问题进行过专门研究。〔4〕他对美国历史的进步主义理解,建立了西部国有土地、西部土地投机与美国民主制度的内在联系,其新意在于:“免费土地促进了西部居民之间的平等,并对东部贵族形成制约。而且,西部能使人人有一个农场,由此导致经济平等和政治平等。”〔5〕他的结论是:“只要免费土地存在,走向富裕的机会也就存在,而经济的力量能够保证政治的力量。”〔6〕但是这些代表民主利益的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受到了土地投机集团的威胁,因为土地投机者的活动增加了民众西移的交通成本,并在土地选择过程中产生了严重的罪恶现象。〔7〕

然而,特纳的进步主义史学思想是以乐观的哲学观点作为基点,表达了强烈的小农民主必胜的理想主义愿望。他侧重正面评价19世纪土地政策和西部移民政策的成功,有意无意地避免对西部小农的负面描写,相信西部小农的民主力量足以摧毁西部土地投资集团的挑战。只有这样,他的西部安全带(Safety Valve)理论才能建立,他那充分肯定西部民主作用的论断才能成立。遗憾的是,他的西部理论是建立在宏观的假设之上,并没有运用定量分析,精确证明广阔的西部免费土地是否确实存在,以及众多的西部移民是否确实享受充分的民主与自由。

    特纳西部理论的核心在于建立了一个以道德评价为中心的价值判断体系,建立了“小农象征正义、民主,投机代表罪恶、反动”的是非标准,由此规范并影响了整整一代史学家。直接继承这一体系的美国史学家是本杰明·希巴德(1880-1955)。通过实地采访西部开拓者、西部土地代理商和地方官员等,希巴德开始系统分析土地投机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与作用。特别是通过对早期威斯康星州土地买卖数据的分析,寻求土地价值的涨落规律,使他的研究更具可信性。〔8〕在1924年,他得出研究结论,认为土地投机在两方面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其一,它控制土地的流通速度,阻止土地及时投入市场,由此迫使早期移民被迫继续西移,流向无法开发的荒郊僻野。〔9〕其二,由于移民进程迟缓,土地开发受阻,最终导致农业发展长期处于不必要的落后状态。〔10〕

    希巴德的研究为后进者提出了一些进一步深入研究西部土地投机的新问题。首先,如果决策面临选择的话,西部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松散管理、无为而治的公共土地分配政策呢,还是需要严格控制土地买卖,认真规划西部开发?其次,政府应该人为提高土地价格,使土地投机集团无机可乘、无利可图,还是应该降低土地价格,使每个勤劳而又贫穷的西部移民皆有能力成为公共土地的购买者。最后,那些大小土地投机者在其所占有的土地上是否能够获得成功?成功与否的标志是什么?

    遗憾的是,进步主义史学家并没有循着这些思路去开拓与深化土地投机的研究,而是继续沿袭定性分析的传统框架提出一些新的研究成果。史学家弗雷德利克·克利夫兰与弗雷德·鲍威尔共同指出:研究土地投机,首先应理清投机与投资的界限。他们强调两者的本质不同,因为“投机是一种资本冒险,建立在对机会的〔利润〕回报;投资也是一种资本冒险,但它是精密计算与估计以后的结果。从总体上说,投机是一种赌博。……它对企业、产业的成败几乎没有任何考虑”,而投资则“小心地评估了被购买的工业、产业,及它们的安全(效益)”。总之,投机者不鼓励个人勤奋与节俭,削弱了一个社区的道德力量;他鼓励财务管理人或中间商滥用资金与财产,并反对与摒弃任何审慎、保守和稳重的评估。〔11〕

    约瑟夫·谢弗的研究比较了一个西部农民与一个不住西部的投机者对西部发展的不同作用。其结论是土地耕作者比之于土地投机者更有助于农业投资、土地开发和经济发展。〔12〕

   

二、后进步主义史学的主要贡献,1930-1945

 

    特纳为首的进步主义史学家强调了经济转型时期民主与资本主义的矛盾性,但这一学派更侧重民主必然战胜资本主义的乐观哲学。以波尔·盖茨为首的后进步主义学派一方面继续秉承特纳主义的道德评价模式,认定民主比资本主义发展更重要,但同时对西部民主的发展持悲观主义的历史观,强调杰佛逊主义的小农社会理想在西部不但没有成功,而且完全破产。“西部没有建立一个民主的农场所有制,而是创造了一个与美国民主理念大相径庭的制度。”〔13〕美国史学史上很少有人像波尔·盖茨那样在一个学术领域——美国土地史上独领风骚50年之久。从1920年下半期开始他就开始研究公共土地政策和这一政策对民族的社会经济影响。他与他的四代学生为美国土地史研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开创性研究。

    盖茨对于美国西部民主的悲观认识与1930年代美国的大危机时代密切相关。大危机时期,农业全面衰落、粮价暴跌、土地荒芜、农场破产,广大农民处于赤贫境地。这一幅幅令人痛心的画面深深刺痛了那些杰佛逊主义、特纳主义的信奉者,并由此对小农民主与理想普遍产生悲观情绪。这种情绪的直接宣泄表现在盖茨对土地投机集团的严厉抨击。

    其一,盖茨的博士论文认定土地投机者阻碍了各州经济与政治的发展。因为他们垄断了良田沃土,“迫使西部无钱的先驱者继续去远西部寻求土地。”〔14〕而且,这批土地投机者与立法部门勾结、牟取非法暴利。土地投机者“作为一个阶级的代表,常常被控告行贿、勾结立法部门,以提高其所拥有土地的价值”,〔15〕导致美国政治日益腐败。

    其二,在1943年,盖茨认为土地投机导致高速公路、铁路延伸到人口稀少的地区,由此提高了地方政府的成本。而这种交通投资名为发展西部,实为帮助投机者提高手中土地的价值,“土地投机者由此所得到的售地利润与地租,都被东部社会所耗竭,对西部发展毫无贡献可言。”〔16〕 所以,进步主义者特纳认定西部是一个充满机会、民主、平等、自由的天堂,而后进步主义者盖茨则认为美国西部是一个机会有限、挫折不断和特权横行的社会。

    其三,遥领的土地投机者加重了西部农场及其居民的纳税负担。一方面那些不在西部的投机者逃避了与人头相关的各种税收;另方面他们手中未经开发的土地可以获得很低的财产评估,由此可以少缴赋税。这样,许多必要的税收都转嫁到西部居民身上。〔17〕

    后进步主义学者不仅强调土地投机的负作用,而且侧重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他们的共识是,政府的公共土地政策导致土地投机不禁不止,禁而不止。亨利·乔治是最早研究土地投机与政府政策改革关系问题的。早在1871年他就认为国家的土地政策正在鼓励“掠夺〔西部〕居民”。〔18〕希巴德也认为许多主要政治人物本身就是土地投机者,包括国父华盛顿等,由此进一步使得众多投机者有恃无恐。〔19〕

    1935年,盖茨开始系统论述政府土地政策失调的主要根源。其一,1862年《宅地法》颁行后,旧的土地制度继续允许存在,新旧二大土地制度并行,形成了极不协调而又互相冲突的二大系统。旧土地制度强调公共土地的公开拍卖与现金购买,且售卖数额基本不限。而宅地法所开创的新土地制度则允许西部居民免费获取宅地。二种土地制度并存的后果之一是鼓励了土地投机,并使免费宅地政策形同虚设。〔20〕

    其二,政策失调的另一根源在于松散、低效的行政机构。由于行政部门管理不佳,执法不严,一些自由主义的土地法令无法认真贯彻,由此为大规模的土地投机创造条件,使得全社会正义不彰,邪恶不止。〔21〕

    其三,号称最为民主的《宅地法》本身并未给广大移民提供广泛的获得土地的机会。西部移民不得不与早已握有大片良田的投机者竞争。这种不公平的竞争导致贫穷的移民必输无疑。移民只有两种选择:出高价购买投机者手中的土地,或者继续移民赴远西部的荒野免费获取贫瘠的土地。〔22〕

    其四,联邦与州银行的政策进一步鼓励投机活动。由于1830年代,美国的第二国家银行被禁止继续存在,导致大批西部与南部的州银行如雨后春笋般生长,由此导致土地贷款很容易被获得,信用制度吸引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资本从东部投资到西部的处女地。那些土地投机者往往抢在移民之先购地,导致美国公共土地的售卖在1830年代创下最高纪录。〔23〕

    盖茨的政府政策与土地投机问题的研究几乎穷尽了所有资料,使他人难以继续研究这一主题。20年后的托马斯·勒迪克始重提这一课题。其贡献在于首次否定为进步主义学者所钟爱的免费土地政策。他认为,“ 〔土地的〕低廉价格与〔土地的〕免费分配,导致土地流入介于联邦政府与农场建设者之间的中间人手中。”〔24〕而这批中间人即为土地投机者的化身。大批公共土地的拍卖已远远超过市场需求,由此只能怂恿大投机者和占地者占领土地市场,并导致大量的本应服务于农场发展的珍贵资本投向那无用的闲散土地。所以,他主张政府应该采纳一种对未开发土地实施高价格的政策,同时应把这些土地的售买仅限于那些西部居民,并运用长期贷款和农场发展贷款帮助居民们获得土地。〔25〕

    后进步主义学者进一步尝试把土地投机问题与土地租佃制度相联系。普遍认为,广泛存在的土地投机集团,迫使众多独立小农沦为租佃农阶级,因而从根本上威胁了以独立小农为根本的民主制度。

    以中西部大草原为研究个案,盖茨总结出一个著名的研究结论:“土地投机者和金融借贷者的活动导致租佃制在中西部发端。”〔26〕产生租佃农有二大原因:其一,土地投机者垄断了最好的土地,并人为提高地价而使一般移民无法企及,这样迫使这些移民只能租佃土地而无法成为土地的主人。其二,一些原先拥有土地的小农迫于天灾人祸,被迫向金融投机者借高利贷,由于到时无法还本偿利,土地即被没收,沦为佃农。〔27〕

    在史学方法论上,后进步主义与进步主义学者几乎一脉相承。他们注重史料分析,轻视计量分析。盖茨认为计量分析使得“个人〔的性格〕在统计数字的汪洋大海中消失了,……历史变成了枯燥无味和没有想像〔的堆砌〕。”〔28〕他认为土地史专家应该运用价值判断,分析那些土地垄断者的名单,研究他们所从事的恶劣行径之社会成本。他的基本研究方法首先是搜集联邦土地的总量与各州大土地所有者拥有的土地总量,据此算出大土地与全国土地总量的百分比。然后运用手稿文集、报刊日记、地方县志以及人物传记,研究那些大土地所有者的政治及金融活动,其研究的终极目的是论证本来应是一个民主、自由的土地制度是怎样演变为弱肉强食、特权横行的垄断土地制度。

后进步主义的研究引发了许多有待进一步商榷的问题:民主与资本主义的矛盾可否调和?小农与土地投机者之间互相依存的关系能否存在?政府默许土地投机的社会经济原因?租佃制度对美国农业资本主义发展是否存在正面推动作用?应该说,解答这些问题必需冲破以道德评价为主的传统史学,现行史学理论与椒ㄒ褝娢薹ù俳恋赝痘侍獾慕徊缴钊胙芯俊

 

三、修正学派的平衡学说,1920-1960

 

    修正学派与进步主义与后进步主义学派在时间上不是前后相继,而是相互重叠。修正学派并不旨在全面否定与修正进步主义学说,而是企图运用平衡的观点,全面评价土地投机的正面与负面作用。但它的真正贡献并不在于从道德角度否定土地投机的反动性,而在于从历史角度肯定土地投机的进步性。史学的历史评价理论至此开始引入土地投机问题的研究。

    最先对进步主义学派提出修正的是理查德·伊利。他在他1920年的论文“土地投机”和1924年的专著《土地经济的因素》中,首次划分“好投机”与“坏投机”的区别,并借此肯定了部分投机活动与集团的正面作用。区分投机好坏的五大标准在于:(1)投机的性质。好投机具有投资性质,坏投机则具有赌博性质;〔29〕(2)公共服务。好的投机者往往是一个杰出的西部开拓者,他为后来者创造了有利的交通、资金、食宿等定居条件。“它既是一种个人服务,又是一个社会性服务”;〔30〕(3)纳税。他认为好的投机者往往成为西部的主要纳税集团,为社区与西部发展作出了贡献;〔31〕(4)合理使用与开发土地。他认为好的投机集团不仅占有、而且使用土地,使西部荒地得到合理开发。〔32〕他的结论是,虽然土地投机存在许多罪恶,但多数投机者属于好投机一类。因为美国税收制度与财产估价制度使任何人拥有空闲土地的代价太大而难以承受。〔33〕

    自伊利以后,修正学派的声音一直很微弱。直到1940年代,罗伊·罗宾斯和雷·比林顿开始重新向进步主义与后进步主义学派挑战。罗宾斯承认土地投机现象的反动作用,但更强调投机集团的利益为新兴州县的建设与开发贡献了大量资本,并通过建造、投资铁路,为新移民“种树乘凉”。他特别强调这种投资过程充满挫折,投机者为此牺牲大量资本、时间与精力。“如果这些资本是一种罪恶的话,那么必须承认这种罪恶伴随着更多的正面动力。”〔34〕

    比林顿也承认投机活动延缓了西部由落后走向文明的转型进程,但他更认为土地投机者扮演了一个尽管不得人心但具有合法性的中间人角色。他们以批发价购买大块良地,然后以较优越的贷款条件小块转手售卖这些土地,由此加速了西部土地的开发,并促使人人奋斗进取,社会充满活力。〔35〕

    著名农业史专家吉尔伯特·菲特一方面提到千万顷土地落入投机者手中,但同时也认为,“1860年代和1820年代早期在明尼苏达、达科他、内布拉斯加和堪萨斯并不真正缺少好的土地,许多土地可以免费或廉价获取。”“1873年以后,〔移民〕根据《木材培育法》仍然能从联邦政府中获取〔土地〕”。关键在于,许多所谓的西部居民也“从来都不曾尝试耕种他们手中的宅地,他们只不过是一些准投机分子而已。”〔36〕莱斯利·德克尔的个案研究也证实:“几乎所有的早期移民首先皆为投机者,然后是寻找住家者,或者什么都不是。”〔37〕他试图强调,如果早期边疆移民值得肯定的话,那么组成这支移民队伍的主力——土地投机者也就没有理由予以否定,因为移民与投机者之间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面对进步主义和后进步主义抨击土地投机者大发土地财的指控,修正学派试图通过投机者赢利问题的研究,为土地投机集团辩护。1940年代的二位密西西比大学的硕士研究生首先开拓了这一新的研究领域。首先他们把土地投机者定义为拥有二千英亩以上土地的个人。〔38〕其次,统计投机者的所得利润。其方法是用投机者售卖土地的所得减去他们买进土地的所费,二者相减之差即为投机者的基本利润。他们的结论是投机者并未获取优厚利润,并一致认为:“如果西部土地投机者把其资本投向东部的工商业可能获利更多,风险更少。”〔39〕

    很显然,他们的统计方法极为简单且又落后,他们没有考虑投机者买进土地后所花费的额外投资,没有考虑当时货币的贬值情况,更没有考虑投机在将其地产变为现金时的不平衡汇率与比价。

    其他修正学派学者也沿袭这些不成熟的方法,对投机者的利润提出进一步的论证。1941年,罗伯特·迪勒认为,在1860和1870年代,内布拉斯加东部的社区投机者普遍感到无利可图。这些投机者花钱买卖土地所得的利润“还不如把钱放在家里不动更有利可图”。〔40〕西奥多·卡尔森通过个案研究,认为土地投机者从每块160英亩土地中平均所得还不到50美分。〔41〕

    有关土地投机者利润问题的争论,可视为鉴别进步主义、后进步主义以及修正学派不同特征的一个重要参照。进步主义的代表特纳认为,在小农民主力量占主导的西部,投机者赢利的可能性小,因为“正在增长中的交通工具,以及通过先买权,占地者权利日益受到保护,由此导致投机的利润很难实现”。〔42〕约瑟夫·谢弗以威斯康星为例,也认为“土地投机者常常感到失望,因为其获取利润的愿望无法满足”。〔43〕进步主义学者力图强调投机无利可图,借此增加人们对西部安全带的可信度。

    以盖茨为首的后进步主义人士则认为,土地投机获取了大量的巨额利润。因为只有通过强调投机者的巧取豪夺,才能证明民主制度受到特权的严重威胁,才能符合后进步主义史学的悲观意识。盖茨曾以康奈尔大学为例,强调康奈尔本人通过购买512400英亩土地,最终获净利500万美元。“康奈尔的土地生意是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土地投机之一。”〔44〕

    作为否定之否定的循环效应,修正学派又回到进步主义学派的结论,重新强调投机者获利微薄。但二者的研究目的完全不同。修正学派旨在说明,如果土地投机获利无几,那么投机者残酷掠夺小农,肆意侵犯土地的臆断就不攻自破。而且,对于那些投资很多,所获很少的投资者应该同情、赞美,而不是谴责与抨击。

    修正学派的最重要贡献在于把土地投机的研究从政治引向经济,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初步运用历史评价的理论,对土地投机进行客观的历史性评判,跳出道德评价的框框,脱离情绪化的传统思维,为土地投机问题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创造了新的思维方式与哲学方法。

   

四、后修正学派的保守哲学,1950-1975

 

    修正学派的出现并未在根本上动摇进步主义与后进步主义史学的传统影响。直到二战以后,随着后修正学派的崛起,进步主义才逐渐失去它的魅力与影响。这种新旧史学流派力量互相消长的时代原因在于,大危机、大战乱的伤痛逐渐消弭,整个美国进入了和平与繁荣的大发展时期。随着战后工商业地位的增长,农业比重的减少,以及大批小农和传统乡村逐渐退出历史舞台,重新评价土地投机的时机开始成熟。同时,经济繁荣带来了政治保守,反映在史学界,出现了主导史学研究的“一致性”(Concensus)学派与哲学。它反对历史冲突与斗争,注重各社会集团利益的一致与和谐,尤其强调资本主义与民主之间的互动性与一致性,由此深刻影响了小农集团与土地投机集团之间冲突关系的重新研究。

    第一代后修正学派以其独到的个案研究,开始全面向进步主义观点挑战。史学家拉里·加拉首次认为“土地投机者”与“土地投资者”可以互换,没有本质区别。〔45〕艾琳·诺伊认为土地投机者集商人与企业家于一身,不仅为19世纪早期商业资本主义作了贡献,并为未来工业资本主义的成功创立了基础。〔46〕玛格丽特·博格首次把研究触角伸到投机者在买进与卖出土地之间的行为与努力。历史需要研究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她发现在这些投机者拥有一块土地期间,不仅缴税付息,而且还花钱雇人经营土地,为此花费大量资本。她断定,投机者的投资没有阻碍西部经济发展,相反是西部繁荣与发展的一大功臣。〔47〕

    后修正学派的主要代表是阿伦·博格。他的大量著述促使后修正学派理论全面成熟,土地投机问题获得全面翻案。他呼吁史学家适应新时代,破除传统的道德情结,以客观的经济发展与否作为评价土地投机集团功过的主要标准。土地投机的功过与否取决于它能否提供资本,促进生产。他不仅认为土地投机者与工厂企业主的性质一样,〔48〕而且认为19世纪小农与投机者之间没有根本利益冲突,强调民主力量与资本主义力量的良性互动与正面促进。〔49〕

    博格的学生罗伯特·斯维伦格运用博格的理论模式,以19世纪的依阿华州为例,提出了许多与传统观点大相径庭的观点:(1)土地投机有利于加速移民。土地投机者利用全国性的广告手段,吸引新移民;(2)有助于安置移民。投机者发放大量信用贷款,帮助移民发展生产,而且多数贷款的平均利率只有3-5%;(3)有利于边疆社区的发展。投机者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雇佣移民管理森林与地产,聘请专家售卖与开发土地。总之,他高度评价这批土地企业家“与边疆农民一样从根本上推动了西部经济的发展”。〔50〕

    1969年,莱斯利·德克尔首次使用“投机者—资本家”(The Speculator-Capitalist)一词,把投机者与资本家归为一类,借此充分肯定投机者的正面作用。他认为,土地投机者一旦从事交通事业的发展,如铁路公司,就不能再视为投机者,而应是资本家。因为“公路建设者、运河建设者和铁路建设者必然已成了社会的建设者、城镇的发展者以及区域繁荣的促进者”。〔51〕

    后修正学派不仅全面肯定土地投机者,而且重提投机者的利润问题。但他们不提“利润”(profits)一词,认为此词不够严密和科学,取而代之的是“利润回收率”(The Rate of Return),该词由博格在1950年代首创。它试图更多地考虑投机者本身的支出部分,包括通货膨胀、投资风险、利息上涨、经济萧条,尤其是考虑更长的周期,更全面地考察利润回收率。也就是说,计算利润不能只看直接的收入与支出,应考虑间接因素,以及不能仅考虑短期一、二年的利润回收,更不能选择利润丰厚的特殊年份作为计算利润的根据。博格以中西部的三个城镇为个案,以77529英亩土地为范围,并以1835-1904年这70年为时间周期,全面计算了投机者的利润率。其结论是,土地投机者既没有从土地经营中大发其财,也不是一无所获。〔52〕

    哈罗德·奥本海默强调了土地投机者在出手售卖自己土地之前一些不为人注意的额外支出,包括雇佣律师打官司、支付公共事业设备、安装水电、雇佣建筑师、建造公共道路等等。尤其是风险投资,包括员工罢工怠工、佃农偷工减料、原材料短缺以及无法如期如愿卖掉手中的土地,等等。〔53〕

    后修正学派还大力抨击后进步主义学派关于投机与租佃关系的论说。斯维伦格认为二者没有负面的、成反比的关系。他的研究表明,1850-1859年间,依阿华琼斯(Jones)县的土地投机活动最活跃,〔54〕但当时的租佃土地的比率处于最低纪录。同时,斯维伦格发现,1859年当依阿华州斯格特(Scott)县投机者比例最低之时,当地的租佃率却达到历史次高水平。〔55〕这一重大发现表明。投机与租佃不仅没有因果联系,而且恰成反比关系。“因为租佃率最低的地区是投机最盛之处,而租佃率很高的区域,投机率却最低。”〔56〕

    唐纳德·温特斯进一步解释了这种反比关系的原因。由于投机者帮助小农获得贷款,有助于他们保留处于危机状态的土地,延缓其破产的速度,同时也有助于移民成为土地所有者而不是租佃者。他也承认租佃农日益增长的趋势,但他认为,农民租地有许多除被迫以外的主观原因,包括借租地来观望这个区域土地价格及质量的行情,借租地暂时逃避开发处女地的艰辛与责任,以及等待手头宽松,有足够资金以后再行购买。〔57〕温特斯坚持认为,“不管〔那些佃农〕是自愿或不是自愿的,租佃行为是对发展中与变动中的农业经济的一个理性判断”,〔58〕不能视之为情绪性的罪恶行为或不合理的剥削行为。

    后修正学派与前述几大学派的共同点在于,一致认为租佃制是一个负面及不值肯定的怪物,所不同的是对于形成租佃制原因有不同看法。其实,租佃制是伴随着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产物,通过这种契约式的道路使美国迅速完成农业资本主义的历史进程,并使这一进程避免了鲜血与暴力,值得充分肯定。〔59〕

   

五、新修正学派的创新方法,1970—1990

 

    崛起20世纪60、70年代的新修正学派不同于后修正学派的主要特点在于其独特的研究方法。随着当时各大学科的日趋专业化,许多土地史专家开始视自己为经济史学家,希望把政治学、社会学、文化学从土地史研究中予以摒弃,并运用计量经济、消费经济、宏观与微观经济来重建自己的研究方法、研究思维以及研究模式。他们尝试全面运用计算机程序,计量研究土地投机的作用与影响。研究方法必然影响研究主题。新修正学派的兴趣转向了一些纯经济性的问题,如利率波动、地价变化、税收数量以及贷款条件的变动等。

    新修正学派首先对效率与公平问题发生兴趣。这一主题实际上是对于资本主义与民主关系问题研究的深化。资本主义往往以效率见长,而民主的精髓在于公平。具体到经济领域,效率是对经济增长发生影响,公平是对国民收入的分配产生作用。〔60〕但许多新修正学派普遍对效率发生兴趣,旨在寻找土地投机与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他们确立了经济效率第一、社会公平、民众福利第二的共识。

    同时,他们反对后修正学派孤立地计算投机者利润率,强调应该比较大投机者与小投机者,以及一般移民的利润率,然后从利润获得的多少,来确定哪个集团的活动更富有效率。著名的新经济史专家道格拉斯·诺思认为,大土地投机者显然比小土地投机者经营有方,获取的利润率也更高,因为大投机者具有更多途径获得后续资本,拥有更渊博的有关土地法的知识,并具有更强的适应市场变化,控制市场机制的能力。〔61〕

    这些观点被斯维伦格的计量研究所证实。〔62〕他运用极其娴熟的计算机技术,探讨了一批依阿华州的大土地投机者(每人拥有1000英亩土地以上)销售土地的市场价格。这批平均占有土地1.6年的投机者,土地出售价格平均为3.20美元一英亩;作为对比,在同一时间(1845-1860年)、同一地点(依阿华州),一般小农售出土地的价格平均每英亩5.27美元,比大土地投机者高出2.07美元。这一差价并不表明投机者不想出高价卖地,而是表明在正常的市场运作中,大投机者的土地比之于他人的土地更具竞争力、更富有效率,并客观上有助于移民获得更好、更廉价的土地。〔63〕

    从1966年始,著名的计量经济史学家罗伯特·福格尔开始问津土地政策史、热衷于探讨土地分配与经济成长之间的关系。〔64〕六年后,他与他的学生杰克·拉特纳运用微观经济学的方法,研究了1850-1900年美国土地政策的效率问题。他们研究的出发点是:大土地投机者通过占有农业土地而不事生产,是否由此减少了国民收入?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种收入的损失有多少该由投机者负责?他们运用了极其复杂的概率论、高等函数、高等代数等数理公式,综合考虑了土地的市场价格、实际价值、农场资本的利润率、买卖土地之间的平均年份以及1850年的国民总收入,从中得出结论:大土地投机只影响1850年国民总收入的0.09%而已,仅等于当年三个小时的全国生产产量。〔65〕土地投机既没有刺激经济增长,也没有阻止经济发展,它对国民收入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新修正学派针对把土地投机等同于土地垄断一说,进行了有力的辩护。诺思认为把“垄断”一词滥用到“土地垄断”之中,非常不妥,因为19世纪的美国根本不可能存在土地垄断。〔66〕尽管一些私人积累了数千顷土地,但政府源源不断地提供与控制了如此浩瀚的土地,使得大土地投机者永远不能全面控制土地的买卖,左右地价的涨落,或者随意没收土地。土地投机者的目的是为卖而买,最终目的是期待从售地中获利,而决不是以垄断土地为目的,占有土地而长期不投入市场。大块土地有时被一些私人暂时拥有,并不表明土地被垄断,他们所占有的土地无法在全国土地中占相当比例(半数以上),更不能影响与控制全国的土地价格。〔67〕诺思认为,“如果土地投机者故意占有土地而不使之生产……那将令人十分惊讶了。投机者的目的是挣钱,如果固守占地不卖的策略,那正与投机者本意相违背。”〔68〕

    这一时期美国土地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后进步主义学派的鼻祖盖茨开始修正自己的传统观点。盖茨信奉兼容并包,教学相长。他毕生培养的几十位史学博士大都成为他的对立面。著名的后修正学派领袖阿伦·博格及其夫人玛格丽特·博格皆为盖茨的嫡传弟子。盖茨不仅鼓励弟子向自己挑战,更愿意在弟子们的影响下,逐渐完善与修正自己的史学思想与观点。1964年,盖茨首次对自己早年所猛烈抨击的政府政策失调一说予以修正。他仔细调查了《宅地法》在依阿华州的实施状况,发现60%的宅地获得成功经营。所以,他认为依阿华宅地农“是自由、慷慨和开明的土地制度的受益者”,并由此反省道:“我们过分强调了政府土地政策失误、无能,以及行政官员的奸诈与投机者的贪婪,显然,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了。尽管存在显著的例外,但一个农场所有制的民主特征显然已在伊利诺斯和依阿华建立。”〔69〕总之,尽管“〔土地〕立法的起草是如此粗劣,但联邦土地制度似乎是运作得惊人地卓越”。〔70〕$盖茨对于土地投机的批判态度也有所改变。他认为土地投机盛行的主要责任在于政府过于迅速地开放边疆。〔71〕当他继续抨击土地投机者阻碍小农所有制发展,影响更多移民定居西部,以及在荒地上尽量逃避税收之时,〔72〕他也开始承认加州的大土地投机者“花费了大量金钱,精耕细作他们的土地”,并由此“促进了土地所有制”,而不是土地租佃制。〔73〕他承认除了伊利诺斯及依阿华以外,租佃制的产生“似乎是〔土地〕所有权从一代发展到另一代的结果”,而不是他以前所坚持的土地投机导致租佃制的论断。〔74〕

    同时,盖茨在其晚年开始怀疑道德评价的史学意义,认为史学家没有必要强调“西部各州所受待遇是否平等”,以及道德评价西部农民的处境,史学家应该研究“渴望得到土地的移民是否能够永远安居在合适而又有效益的土地上;矿藏、森林和牧场是否被有效使用而没有过分地被浪费;以及一个成长中国家的长远利益是否已被考虑与提供”。〔75〕由此表明,道德评价的发展者与崇拜者也开始注重历史评价的理论与观点,开始注重土地使用的效益和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

   

六、结语

 

    有关美国西部土地投机问题的争论历经一个世纪、五大流派。概而论之,进步主义与后进步主义学派更注重运用道德评价的理论,强调投机者的手段之邪恶及西部社会之不公平,二大学派注重政治、社会因素的分析,并运用传统的定性分析与叙述方法进行开拓性研究。修正学派、后修正学派以及新修正学派更强调历史评价,注重投机者的经济效率及对西部经济的作用,三大学派注重经济分析,并运用计量方法定量分析土地投机的历史作用。对于五大学派的评介见仁见智,但它们共同丰富了美国史学的宝库,并为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创造了基础。

    必须指出,有关这一主题的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已很少见到力作,似乎前人已经穷尽这一问题的材料与观点。但根据我本人的体会,有关西部土地投机问题还有许多难点需要进一步努力攻克:

(1)分段研究不同时期土地投机者的作用。根据美国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考察土地投机的不同作用;(2)需要大胆评价小农的负面作用。这似乎是当今美国史学界的禁区;(3)需要把宅地农、土地投机者以及西部发展三大要素置于一个系统中,进行比较研究;(4)西部地区必须按经济地理原则划分不同区域,进行中观研究。既不能过于微观地研究一县一村,也不宜过于宏观地以整个西部为研究对象;(5)需要进行比较研究。加强美国与西欧各国及东亚、南美各国土地投机现象的比较;最后一个最重要、最基本、也是最困难的课题:精确统计西部土地投机者的数量。其前提是研究确定土地投机者的定义。〔76〕

    总之,对于一个经济为主题的研究对象,确立一个以历史评价为主、以道德评价为辅的研究体系,更有助于研究的深化与客观。

 

注释:

 

〔1〕本文主要集中在19世纪的美国西部土地投机。有关殖民时期的土地投机问题,将另文专述。

〔2〕1785年是美国联邦政府合法出卖国有土地的第一年;1934年是政府停止出售西部国有土地的开端。

〔3〕Paul Gates,"The Role of the Land Speculator in Western Development", Pennsylvania Magazine of History and Biography, No.66,1942, p.333.

〔4〕特纳有关土地投机研究的笔记收藏于  Henry E. Huntington Library and ArtGallery, Tu File Draber3A, Folder: Speculative Land Companies in Virginia, and 7A, Folders: N.Y. Speculation。

〔5〕Frederick Jackson Turner,"The Problem of the West ", in Ray A. Billington (ed.), Frontier and Section: Selected Essays of Frederick Jackson Turner, New Jersey, 1961, p.68.

〔6〕Turner,"The  Significance of the Frontier in American History "(1893), The Frontier in American History, New York, 1920, p.32.

〔7〕Turner, The United States 1830-1850,New York, 1935, p.292.

〔8〕Benjamin H. Hibbard, The History of Agriculture in Dane Country, Wisconsin, WisconsinUniversity, 1904, pp.193-202.

〔9〕同〔8〕,第219页,第361页。

〔10〕Hibbard, A History of the Public Land Policies, New York,1924, p.219.

〔11〕Frederick Cleveland and Fred Wilbur Powell, Railroad Promotion and Capitaliz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New York,1909, pp.135-136.

〔12〕Joseph Schafer, The Wisconsin Lead Region, Wisconsin, 1932, pp.146-161.

〔13〕Paul Gates, Landlords and Tenants on the Prairie Frontier ,Cornell University, 1973, pp.110,112,139.

〔14〕Gates,"The Disposal of the Public Domain in Illinois, 1848-1856," Journal of Economic and Business History, Vol.3, 1931, p.239.

〔15〕Gates, The Illinois Central Railroad and Its Colonization Work, Combridge, 1934, p.119.

〔16〕Gates, The Wisconsin Pine Lands of Cornell University, A Study in Land Policy and Absentee Ownership, New York,1943, p.7.

〔17〕Gates, "The Homestead Law in an Incongruous Land System",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1936, p.318.

〔18〕Henry George, Our Land and Land Policy, New York,1911, p.89.

〔19〕同〔10〕,第226页。

〔20〕Gates,"Recent Land Policies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Certain Aspects of Land Problems and Government, New York,1934, p.119.

〔21〕同〔20〕,第55页。

〔22〕同〔20〕。

〔23〕同〔17〕,第318页。

〔24〕Thomas Le Duc, "History and Appraisal of U.S. Land Policy to 1862." In Land Use Policy and Problems in the United States, edited by Howard W. Ottoson,Lincoln, 1963, p.25.

〔25〕Leduc, "Public Policy, Private Investment, and Land Use in American  Agriculture, 1825-1875", Agricultural History, Jan. 1962, p.7.

〔26〕同〔3〕,第323页。

〔27〕同〔3〕,第323页。

〔28〕Gates, "Research in the History of American Land Tenure", Agricultural History, July 1954, p.123.

〔29〕Richard Ely and Edward Morehouse, Elements of Land Economics, New York, 1924, p.92.

〔30〕Ely, "Land Speculation," Journal of Farm Economics, July 1920, p.125.

〔31〕同〔30〕,第127页。

〔32〕同〔30〕,第133页。

〔33〕同〔30〕,第133页。

〔34〕Roy Robbins, Our Landed Heritage : The Public Domain, 1776-1935, Princeton, 1942, pp.268-269.

〔35〕Ray Billington, America's Frontier Heritage, New York, 1966, p.222.

〔36〕GillbertC.Fite, The Farmer's Frontier, 1865-1900, New York, 1966, p.19.

〔37〕Leslie E. Decker, "The Great Speculation: An Interpretation of Mid-Continent Pioneering", The Frontier American Development ed. by David Ellis, CornellUniversity, 1969, pp.379-380.

〔38〕Mattie Russell, "Land Specalation in Tippah Country, 1836-1861",硕士论文,藏于密西西比大学,1940年,第4页。Edwin Chapman, "Land Speculation in Tate Country, 1836-1861",硕士论文,藏于密西西比大学,1942年,第2页。

〔39〕同〔38〕Chapman,第65页。

〔40〕Robert Diller, Farm Ownership, Tenancy, and Land Use in a Nebraska Community, Chicago University, 1941, p.20.

〔41〕Theodore Carlson, The Illionis Military Tract, Illinois University, 1951, p.41.

〔42〕同〔7〕,第292-293页。

〔43〕Schafer, Wisconsin Domesday Book, Madison, 1924, p.10.

〔44〕同〔16〕,第243页。

〔45〕Larry Gara, Westernized Yankee, Madison, 1956, p.7.

〔46〕IrlneNeu, Erastus Corning, Mechant and Financier, 1794-1872, New York, 1960, p.8.

〔47〕Margaret B. Bogue, Patterns from the Sod, Land Use and Tenure in the Grand Prairie, 1850-1900, Illinois, 1959, p.41.

〔48〕Allan Bogue, The West of the American People, Illinois, 1970, p.188.

〔49〕Bogue, "To Shape a Western State: Some Dimensions of the Kansas Search for Capital, 1865-1893," John G. Clark, ed., The Frontier challenge: Responses to the Tran-Mississippi West, Lawrence: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 1971. pp.203-234.

〔50〕Robert P. Swierenga,"TheEguity Effects of Public Land Speculation in Iowa: Large Versus Small Speculators",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Dec. 1974, pp.1008-1020; Pioneers and Profits: Land Speculation on the Iowa Frontier, IowaUniversity, 1968, p.227.

 〔51〕Leslie Decker,"The Great Speculation", The Frontier in American Development Edited by Davied Ellis, Cornell University, 1969, p.363.

〔52〕Allan and Margaret Bogue, "'Profits' and the Frontier Land Speculation,"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No.17, 1957, p.24.

〔53〕Harold Oppenheimar, Land Speculation, An Evaluation and Analysis, Illinois, 1972, pp.349-350.

〔54〕Swierenga,《先驱者与利润》,第33页。

〔55〕Seddie Cogswell, Jr. Tenure, Nativity and Age as Factors in Iowa Agriculture, 1850-1880, Iowa, 1975, pp.25-26.

〔56〕同〔55〕,第26页。

〔57〕Donald Winters, "Tenant Farming in Iowa, 1860-1900", Agriculture History, Jan. 1974, pp.130-147.

〔58〕Winters, "Tenancy as an Economic Institution",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No.37, 1977, pp.388-394, p.396.

〔59〕参见洪朝辉,“经济转型时期的历史困惑”,载《世界史研究动态》,1989年第6期。

〔60〕Swierenga, the Eguity Effects of Public Land Speculation Iowa", p.1008.

〔61〕Douglass North, Growth and Welfare in the Ameriacan  Past, Second Edition, New Jersey, 1974, p.128.

〔62〕斯维伦格虽然在观点上属于后修正学派,但他所使用的方法更属于新修正学派。

〔63〕同〔54〕,第35页,第193页。

〔64〕福格尔主要从事1840-1880年伊利诺斯的土地分配与经济发展研究。参见Robert Fogel, Agricaltural History July, 1966, p.234.

〔65〕Robert Fogel and Jack Rutner,"The Efficiency Effects of Federal Land Policy, 1850-1900", Dimensions of Quantitative Research in History, eds. Allan Bogue, ect, Princeton, 1972, pp.390-418.

〔66〕同〔61〕,第125页。

〔67〕同〔61〕,第125页。

〔68〕同〔61〕,第126页。

〔69〕Gates,"The Homestead Law in Iowa", Agricultural History, April 1964, p.78,74.

〔70〕Gates, "Public Land Issues in the United States", Western Historical Quarterly, Oct.1971, pp.363-376.

〔71〕同〔70〕。

〔72〕Gates, "Public Land Disposal in California", Agricultur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ar West, edited by James Shildeler, Washington, 1975, pp.176-177.

〔73〕同〔72〕,第176、177页。

〔74〕Gates, The History of Public Land Law Development, Washington, 1968, p.372.

〔75〕同〔74〕,第772页。

〔76〕所有这些构思已成为作者博士论文的主要内容。它将被摘要译成中文,在国内发表。